一、评选范围
1、港股及A股所有上市公司;
2、港股及A股所有券商公司及研究机构的领导者;
3、所有参评的公司及个人,两年内不得存在明显道德瑕疵;
4、入选公司和个人若被举报存在瑕疵且被评选指导委员会核实,评选指导委员会有权剔除其获奖资格。
二、计分机制
金紫荆奖上市公司评选计分机制包括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
各类指标占比具体如下:
指标 | 细分维度 | 细分占比 | 合计 |
客观指标 | 财务报表分析 | 20% | 50% |
监管记录 | 20% | ||
媒体舆情大数据 | 10% | ||
主观指标 | 分析师打分 | 10% | 50% |
机构投资者打分 | 10% | ||
线上投票 | 10% | ||
组委会特邀专家评审团打分 | 20% |
综合以上标准,汇总得分,最终得出每家上市公司的综合分数,推出"金紫荆奖"榜单。
三、评选方法
中国新经济企业明珠奖评选组委会秉承 "公开、公平、公正" 的宗旨,致力于打造中国新经济领域权威、专业、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企业评选平台及品牌。评选过程将在组委会与联合主办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综合专业谘询机构提供的客观资料指标、联合主办机构及专家评审顾问团三方的意见,产生出中国新经济企业明珠奖企业获奖单位。
A、根据本评选办法产生的评选结果,评选活动的组织结构有权以任何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互联网的方式予以公布。该公布内容不应视为对评选物件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力之侵犯。
B、所有参评主体提交的一切资料,包括优秀项目自荐函的使用权均归评选活动组织机构所有。
C、本次评选活动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智慧财产权由评选活动组织机构独享,参评主体无权因参与评选做出任何权利主张。
D、凡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即视为知悉、同意本次评选办法及其说明。本评选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享有。
E、本评选活动组织机构为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中国证券金紫荆组委会,组委会联系方式:0755-26074162,E-mail:liming_takungp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