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1、港股及A股所有上市公司;所有参评的上市公司,两年内不得存在明显道德瑕疵。
2、入选公司若被举报存在瑕疵且被评选指导委员会核实,评选指导委员会有权剔除其获奖资格。
3、所有参评的券商公司和个人,两年内不得存在明显道德瑕疵。入选公司和个人若被举报存在瑕疵且被评选指导委员会核实,评选指导委员会有权剔除其获奖资格。
二、投票方式
每人每天在单个奖项可以投多票,不可对同一候选名单重复投票。
三、计分机制
公司基本面(40%)+ 网络投票(30%)+ 专家评审顾问团(30%)
A、根据本评选办法产生的评选结果,评选活动的组织结构有权以任何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互联网的方式予以公布。该公布内容不应视为对评选物件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力之侵犯。
B、所有参评主体提交的一切资料,包括优秀项目自荐函的使用权均归评选活动组织机构所有。
C、本次评选活动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智慧财产权由评选活动组织机构独享,参评主体无权因参与评选做出任何权利主张。
D、凡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即视为知悉、同意本次评选办法及其说明。本评选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享有。
E、本评选活动组织机构为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中国证券金紫荆组委会,组委会联系方式:0755-26074162,E-mail:jessica_takungpao@126.com